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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校园暴力说“不”
来源: | 作者:河南先一律师事务所 | 发布时间: 1098天前 | 292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少年,面对校园暴力,你一定要学会说“不”。

近日,市司法局组织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深入我市中、小学,开展“对校园暴力说不”法律援助专项维权宣传活动,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,有效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,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。

校园暴力只有零次和无数次。青少年在面对校园暴力、欺凌等行为时,如何保护自己?勇气和法律缺一不可。

在市实验中学,河南海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洋围绕校园暴力的表现形式、预防手段等内容,对在校师生普及了《民法典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,让青少年对违法行为要承担的后果有所了解,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。

“我们在遇到校园暴力时一定要冷静、勇敢,懂得向他人求救,而不是自己硬扛……”河南先一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明霞在给学生普及法律知识时,反复强调青少年在遇到危险前有自救意识,被暴力后要及时告诉家长或报警,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权利。并提醒所有学生,法律规定年满16岁违法犯罪人员就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。

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开展“对校园暴力说不”法律援助专项维权宣传活动时,组织司法所、律师、法治副校长组成宣讲团,走进孟州市实验中学、河雍中心学校等多所学校,宣讲团成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,向学生分析了校园暴力的产生原因、危害以及应对校园暴力的措施。教育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,面对校园暴力行为时要勇敢地说“不”,希望学生不做沉默的被欺凌者,也不做冷漠的旁观者。

从6月1日至今,各县(市、区)法律援助机构先后开展“对校园暴力说不”法律援助专项维权宣传活动,发放《民法典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法律援助法》等法治宣传资料上万册,对预防校园欺凌,创建平安、健康、和谐的校园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。

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,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,增强法律意识,培养未成年人敬畏法律的思想底线,是避免校园暴力方法之一。在新时代,做懂法的好少年,同学之间互敬、友爱,共同构建健康的校园文化,一起学习成长,为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