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三条规定:“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,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,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、给付的时间和方式、财物价值、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,认定彩礼范围。
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,不属于彩礼:(一) 一方在节日、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、礼金;(二) 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;(三) 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。” 自此,法官在裁判类似案件时有了法律依据。
总结而言,对于关系亲密的男女朋友,通过微信转账或微信红包中交付的钱的性质的区分认定,要考虑五个特殊:即特殊关系、特殊时间、特殊数额、特殊目的、特殊附言。






